破產法定程序詳解
此破產程序由高等法院頒布法庭命令開始,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,保障債務豁免,確保債務豁免。債務人向法庭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,法庭審核後頒布命令令,並委任管理署署長或私人執業者為受託人。受託人會(負責債務豁免程序)接管申請人的資產(基本生活所需除外),變現後按比例分發予債權人。在此期間,任何債權人不得再向當事人追討欠款,違者可被追究法律責任。
- 1提交呈請:債務人親自向高等法院提交呈請書、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,並繳交法庭費用及按金
- 2法庭頒令:法官審閱文件後頒布命令,委任受託人接管資產,債權人即時不得再追討
- 3資產分配:受託人調查資產狀況,變現非必要資產,按《破產條例》規定的優先次序分發予債權人
必須說明:有關程序受香港《破產條例》嚴格規管,當事人須遵守多項限制,包括不得擔任公司董事、不得進行高額借貸等。吳欣澤執業會計師會在諮詢中詳細解釋各項規定,確保你充分了解才作決定。
信用卡欠款、私人貸款、財務公司借貸、稅款、甚至個人擔保,均可透過此方法處理。歡迎預約免費諮詢(債務豁免),評估是否適合你的情況。
破產申請四個步驟,最終獲得債務豁免
整個申請程序清晰明確,由諮詢到法庭頒令,吳欣澤執業會計師會全程陪伴,確保每一步都準確無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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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文件資料1-2星期
整理所有債權人資料、欠款金額、資產清單(物業、存款、投資等)、收入證明及每月開支。文件愈齊全,申請過程愈順利。會計師會指導你逐項準備,確保符合法庭要求。
向高等法院提交呈請即日
親自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,並繳交法庭費用。法庭會排期聆訊,一般在提交後數星期內進行。會計師會陪同你完成所有手續。
法庭頒布破產令生效
法官審閱文件後頒布破產令,即時生效。由這一刻起,所有債權人不得再向你追討欠款。受託人會聯絡你進行會面,了解資產狀況,正式展開程序。
破產好處與破產後果一覽
申請破產是重大決定,必須全面了解有關好處與後果。以下為你客觀分析兩方面的重點,助你作出明智選擇。
破產好處五大優勢
- 即時停止追討:法庭頒令後,所有債權人不得再向你追討欠款,包括電話騷擾、上門追數及法律行動
- 債務豁免:法定程序期屆滿後,所有無抵押債務依法獲得債務豁免,你可真正重新開始
- 保留基本生活:法例保障當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,你可保留合理的生活費、住所及工作所需物品
- 程序具法律效力:與協商方案不同,此程序受《破產條例》保障,債權人必須遵守,不得反悔
- 費用相對較低:相比長期支付高息,破產費用(包括法庭費用及 $8,000 按金)為一次性支出,總成本往往遠低於繼續拖欠的利息
限制與後果五大須知
- 信貸紀錄受影響:相關紀錄會在信貸資料庫保留8年,期間申請信用卡、按揭或私人貸款會非常困難
- 職業有所限制:期間不得擔任公司董事,部分專業(如律師、會計師、保險經紀)亦受影響
- 資產會被接管:受託人會接管名下資產並變現還債,包括物業、貴重物品及超出基本需要的存款
- 生活受一定監管:須定期向受託人匯報收入狀況,如收入超出基本生活所需,須將部分上繳
- 出入境或需申報:期間離港前須通知受託人,部分情況下需先取得同意
破產令(債務豁免令):你要知道的一切
此命令是法庭頒布的正式文件,標誌著法定程序正式開始。了解有關期限的長短及期間限制,是作出決定前必須掌握的知識。
首次申請
從未申請過的人士,期限一般為4年。期滿後自動解除並獲得債務豁免,無需再向法庭申請。
再次申請
曾經申請過的人士再次提出,期限延長至8年。法庭亦可因應情況延長期限。
期間的主要限制
不得擔任(債務豁免期間)公司董事
期間不得出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,違者可被檢控。現有董事職位須即時辭任。
借貸須作出披露
如向他人借取超過指定金額(現為港幣100,000元),必須事先披露自己的身份,否則屬刑事罪行。
收入須接受審查
受託人會評估你的收入,如超出合理生活所需,超出部分須上繳用作還債,直至期限結束。
資產由受託人接管
名下資產(自住物業的基本權益、基本生活用品除外)由受託人接管變現還債,按比例分發予債權人。
專業資格或受影響
部分專業團體(如律師會、會計師公會、保險業監管局)對有關會員有紀律規定,或會暫停執業資格。
出境須通知受託人
離開香港前須通知受託人,並提供聯絡方法,並提供聯絡方法。受託人有權要求你交出旅遊證件,直至另行通知。
期滿:自動解除・債務豁免
期限屆滿後,法庭命令自動解除,無需再向法庭申請。所有在頒令前已存在的無抵押債務(包括信用卡、私人貸款、財務公司借貸等)依法獲得豁免,債權人不得再追討。你可以真正重新開始,重建財務生活。需要注意的是,某些債務如欺詐所得、法庭罰款等,不在豁免範圍內。
破產費用一覽
申請破產的法定費用由法例訂明,公開透明。以下為債務人自行申請的完整費用明細。
法定費用總額
法庭費用加破產管理署按金,一次性繳交。相比長期支付高昂利息,總成本往往低得多。
法庭費用
向高等法院繳交的入稟費用,提交呈請書時一併繳付
破產管理署按金
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,用作支付受託人費用及開支
會計師服務費
委託執業會計師協助準備文件及陪同辦理,另行收費
重要事項
- 法例沒有減免:根據《破產條例》,沒有任何條文可以豁免或減收上述按金,即使經濟困難、長者或低收入人士亦不例外。
- 債權人申請更貴:如由債權人提出破產呈請,按金為 $11,250,比債務人自行申請的 $8,000 更高。
- 影印費另計:高等法院登記處的影印費用按張計算,金額極少,以八達通繳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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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產常見誤解(關於債務豁免)澄清
社會上對此程序有不少誤解(關於債務豁免),令很多人不敢正視問題。以下為你逐一澄清,還原真相。
會坐監嗎?
不會。這是民事程序,不是刑事罪行。只要你誠實申報資產、遵守期間的規定,絕對不會因此入獄。只有涉及欺詐、隱瞞資產等刑事行為,才可能被檢控。
仍可工作賺錢
可以。當事人不代表不能工作。你可以繼續受僱或自僱,賺取收入維持生活。只需將超出基本生活所需的收入部分上繳受託人,其餘可自行保留。
申請後什麼都沒有了?
不是。法例保障你的基本生活。你可保留自住物業的基本權益、日常生活用品、工作所需工具,以及合理的每月生活費,不會令你流離失所。
法庭命令並非終身
首次申請一般4年屆滿。期滿後自動解除,所有無抵押債務依法豁免。你可以獲得債務豁免,人生並未完結。不少成功人士都曾經歷逆境後東山再起。
會連累家人嗎?
一般不會。這是個人行為,除非家人曾為你的債務作擔保,否則他們的資產不會被接管。但如聯名物業或聯名戶口,則可能受影響,建議諮詢時詳細說明。
可提早結束期限
在某些情況下可以。如你能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全數還款,或法庭信納你已履行所有責任,可向法庭申請提早解除破產令,縮短破產期。
還有其他疑問?吳欣澤執業會計師提供免費諮詢,為你詳細解答所有相關問題。
WhatsApp 免費諮詢破產常見問題
債務困境不是終點,是債務豁免重生的起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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